【达托荧】关于我喊闺蜜老公却被男顶流听到了这件事 5
当红顶流男爱豆x超能打小助理
本回合为托马高能时刻
公子未出场 介意可跳过
下回合公子和新角色预警
第一人称视角,可嗑可代x
那天晚上的梦境中,我久违地想起了一段本该尘封在记忆中的往事。
那是一段遗失在故土的光阴。
印象里,我的整个童年几乎都是在大院中度过的。
绫华与我也是在那时候认识的。她父亲是满世界跑的重量级外交人物,由于工作原因曾在蒙德暂居数年,母亲则常年留在稻妻操持着整个家族的繁多事务。
那时候大院中似乎只有我们两个女孩子,自然就免不了受人欺负。小孩子也是很敏感的,尤其是绫华这种自幼被书画诗赋浇灌着长大的才女,和我们这群从小在田埂上野蛮生长的小孩子格格不入。
她父亲忙于工作,而她自己性子也软,就算被恶作剧,也不会向家长告状,有一副菩萨般的好心肠。
但我不一样,我的想法是就算他们有三个人五个人,那我只要比他们加起来还要强,就不会再受人欺负了吧?
我就这样自然而然包揽下了保护她的重任。
记忆中除了她之外,还有一个不起眼的小男孩,也不知不觉间落在了我的保护圈之内。
我并不知晓他的姓名,只隐约记得他似乎是个混血儿,身上有着一半远洋之外的不明血统。听闻他家里只有母子二人相依为命,这孩子身材瘦弱,性格又木讷寡言,遭人欺辱也是家常便饭。
时至今日,我唯一还记得的一件事情就是我们曾经三人一起玩过一次过家家。
绫华毫无疑问地是公主的不二人选,我则是她的守护骑士,而王子的角色却只能让这个小不点勉强担当,我作为总导演对这个安排可以说是非常不满。
毕竟他和故事里所描绘的王子形象绝对是大相径庭。
我拉着绫华的手,满脸遗憾地安慰她:“对不起啊,只能找到这样的落难王子了。”
小不点怯怯地拽了拽我的袖子,问我:“那王子可不可以和骑士小姐在一起呀?”
“当然不行,王子就是要和公主在一起才行啊!”我想都没想就一口回绝掉了。
“但我想和你在一起。”他难得没有直接听从我的指令,而是再次小声重复了一遍那个请求。
“不行!我也要和阿荧在一起!”被他那么一说,绫华急得拉住我的手,眼泪都要掉下来了,把我心疼得要命。
我急忙把他俩拉开,无奈地调解道:“好了好了,我们三个人以后都一直在一起,这样总行了吧?”
那时候我总以为是我在带领他们两人前进,保护他们不被伤害,直到后来才发现其实是他们一直在包容我的幼稚,陪着我胡闹。
就连绫华长大后也曾向我抱怨,说我这人空长了一张乖巧甜美的脸,其实性格霸道又纠结,也不知道从哪继承来了这种暴君基因。
故事到此就戛然而止了。
因为不久之后的某一天,那个男孩不知为何就突然消失不见了。我不知道他为何失约,也不记得自己是否因此赌气伤心过,反正我这个人向来最擅长遗忘。
你问我就不会觉得遗憾吗?也许曾经有过吧。但时间真的是能治愈一切伤口的良药。况且人生多别离,我早就意识到无论多么要好的朋友或许都注定只能陪我们走过人生中某个阶段,能够相遇就已经弥足珍贵。
后来,我在托马口中听到了另一个版本的故事后续。
男孩家的情况,或许比女孩想象中的还要更加恶劣。
他长大后才发现,自己的童年既是幸运又是不幸。幸运的是母亲待他极好,总是将他打发出门,一个人不厌其烦地应付债主们的催债。
即使是在外面,也有女孩挡在他前面扛着那些人的嘲讽谩骂。
他不需要别人理解,只要有她就够了。
直到那天傍晚回家,没有闻到饭菜的香味,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狼藉和倒在地上奄奄一息的母亲。
母亲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告诉他快跑,跑得越远越好,然后就断了气。
他来不及悲伤也来不及向伙伴道别,就趁着混乱登上了远渡稻妻的船只。他听说自己素未谋面的父亲就是去了那座大洋彼岸的海岛,然后生死未卜。
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在痛恨自己的愚蠢无知。是怎样的愚钝,让他长久以来都一无所知地享受着那份虚假的宁静,直到事情无法挽回的最后一刻,才这般狼狈地背离故土,远走异乡。
如果他能再早一点发觉就好了。
就连天理也给予了他应有的惩罚。看似无坚不摧的钢铁轮渡像玩具般被雷暴轻易掀翻,他醒来时就莫名其妙发现自己已经身处稻妻之中。可当他好不容易循着蛛丝马迹找到父亲书信中提及到的地址,却被告知原来父亲早已离世多年。
命运好像跟他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
他想,也许他就该那时和轮船一起覆灭在海水之中的。就算沉眠于深海跟鱼群做伴,或许也好过独自一人身处异国他乡时蚀骨的孤独。
不知怎么,就在又冷又饿快要失去意识时,他想起那个有着一头毛茸茸金发的女孩,曾笑得一脸明媚,夸他唱歌很好听。
“你等着,有一天我会把蒙德的歌唱遍提瓦特的!”
他当时好像是这样回答的。
生与死,有时往往只是一念之差。那一刻,他突然就找到了活下去的动力。
他没想到这辈子还有机会再次遇见她。
先前在学校偶遇绫华,他就已经非常惊讶了。但碍于他在学校里的名声并不好,这时跟她来往,也只会给人家添麻烦罢了。
再怎么挣扎,终究是平民出身的孩子。别人笑他为了生存什么三教九流的人都拉拢来往,还送了他“地头蛇”的外号,他却浑然不在乎。只要能实现目的,手段再怎么为人不齿在他看来都无所谓。
那天的鸣神岛乌云密布,一看就是暴雨的前兆。他一下课就步履匆匆地赶往教学楼后,想把寄居在墙角的流浪猫转移到安全的位置,却没想到还是晚了一步,雨已经下了起来。
这样的地方,是很少有人有闲心去关心几只猫的死活的。
没曾想等他赶到时,已经有一个女孩蹲在路边,把它们安置在了一个纸箱里。少女看起来与他年纪相仿,身上的衣服却不是校服,只是普通的t恤短袖,此时已经被大雨浇透了一半,只顶着一个背包堪堪遮雨。
他看着女孩嘴角清浅的笑容,心里掠过一个大胆的想法。
不会是她吧?
他攥紧手中的伞柄,亦步亦趋地跟着她走到了附近的屋檐下躲雨,像做了什么坏事一样心脏狂跳。
“同学,你不是我们学校的吧?”他深吸一口气,努力露出一个最友好不过的笑容,小心翼翼地试探道。
女孩本来正专心致志拧着头发上的水,被人搭话后愣了一下,随即点点头道:“对,我是来找一个朋友玩的。她还没下课,我自己逛了逛,还碰巧遇到了几个可爱的小家伙。不过没想到突然就会下起大雨呢。”
“是啊,稻妻的天气总是这样阴雨连绵,我不喜欢。雨下得久了,人的心情也会跟着变得低落起来。这一点就算我在这里待了很久也没习惯。”
“原来还会这样吗?蒙德雨水不多,大概是物以稀为贵,我一直觉得能和爱人并肩撑伞走在雨里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呢。”
“是啊,我也这么认为,可惜我没有这样的爱人。我还想过如果有喜欢的女孩,一定要让她走马路内侧。这样就算被汽车扬起的积水溅湿,她应该也会心疼地帮我擦拭,这时我就能借机向她讨一个吻了。”
“噗……你这人真有趣,总觉得听你说话就像很久没见面的老朋友一样呢!”女孩笑出了声,俏丽的面孔带着几分狐狸般的狡黠。被雨水打湿而紧贴在身上的衣服勾勒出少女柔软的身段,即使脸色有些惨白,仍然美得令人惊叹。
男孩的心脏砰砰直跳,他知道自己不能继续跟她攀谈下去了,现在还不是一个合适的时机。
“用这个擦一擦吧。”他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把自己的运动服外套丢给女孩。
“欸??!才不要呢!”女孩下意识接住,又瘪着嘴表示不满,像捧着一块烫手山芋。
“放心,我没穿过的!”
他笑嘻嘻地回了一句,就转身冲进了暴雨之中。
虽然这一次耍帅的代价是在床上躺了三天,但这是他人生中作出的最不后悔的决定了。
听完这个故事,我久久无法释怀。
虽然他说的事情我都有印象,但我从来没将他们三个当做同一个人来看待过。或许这对当时的我来说,只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小事,却随着年岁更迭被他赋予了更深层次的含义,牢牢记在心底。
过了这么多年,我们早就不是当初纯净天真的样子,更别说如今还有太多东西横亘在我们之间。
这样的他,一时间让我有些陌生。
“所以我可以厚颜无耻地认为,你是为了跟我的约定才成为偶像的?”沉默良久,我小心翼翼地开口问道。
“不准这么说自己。”他认真地纠正我,“从一开始就是,这么多年也从未变过。”
见我茫然的样子,他叹了口气,拉住了我的手。
“荧,看着我的眼睛。”
我仓惶抬头,便猝不及防撞进一汪干净澄澈的翠色之中。托马清俊无双的容颜此刻近在咫尺,不知怎么,被他这么认真地注视着,我的心却意外宁静下来。
“从很小的时候起,我的整个世界就已经被你占据了。你是我人生一直以来前进的动力。”他定了定神,声音清晰地响起在我耳畔。
“我喜欢你,荧。”
我怔怔地望着他,一时间不知该作何反应。过了几秒,才不安地移开视线,磕磕绊绊地答道:“可是我……我以前都是拿你当亲弟弟看的……”
说完我才意识到,曾经那个瘦弱得一只手就能拎起来的小不点,如今已经长到能够轻松俯视我的高度。就算我踮起脚尖,也才堪堪到他胸口的位置。
我看过他年幼时最狼狈不堪的样子,也看过他在舞台上神采飞扬的样子,却独独没见过他现在满眼凝视着我的真挚模样。
“弟弟也无妨。”他丝毫不觉得失落,而是郑重地对我说,“我告诉你这些,不是为了得到一个答复,更不是为了给你施加压力。”
“对我来说,重要的本就不是和你在一起,而是看着你得到幸福,永远守护你的笑容。”
“你就当作是一个朋友,忍不住向你倾吐了他的经历故事吧。”
他像是想起什么开心的事情,略略一笑,眼角眉梢都露出温暖的笑意。
“我这一颗心,付出了,便是覆水难收。但你不必介怀。”
“你只要好好的,做你自己,就够了。”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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